关联方管理制度
北京德诺公益基金会关联方管理制度
(本措施经北京德诺公益基金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第一届第二次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
一、坚持标准,选好队伍。
任何合作组织,都要以承认北京德诺公益基金会的管理制度为前提,尊重基金会管理。切 实把好准入关,做好合作方业绩、实力、信誉度的尽职调查。一看合作方有无经营资质及固定 居所,言行是否一致;二看合作方有无履约能力,有无资金、设备的投入,是否有执行经验, 没有履约能力的不予合作,有履约能力要服从基金会的管理。
二、立足创优,盯紧现场。
与合作方合作,有共同的工作目标,合作方必须对项目顺利执行等作出承诺,并签订法律 文书。严格监管项目实施,防止合作方不按协议执行项目、不按预算执行项目、违背公益性质 等。
三、依法依规,严格审核。
基金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德诺公益基金会项目管理制度》,各项目依据制度签订 合作协议、项目方案及项目预算执行该项目。项目资金统一到基金会唯一账户,杜绝以任何分 支机构名义开立账户,以便做到基金会捐赠资金的统一管理。项目执行中,按照协议规定内容 提交合规材料,经项目部核准、财务部审批后才能向该合作方拨款。
四、专业操作,规避风险。
对合作执行的项目,都要经过严格的评审程序,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评审,基金会由专业 律师、财务人员和相关专家对项目进行把关。在项目启动前,由专业律师和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降低项目风险。我们要求合作方当项目履约过程中出现问题时,要及时 向基金会报告,基金会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措施加以解决,发生紧急事态启动应 急预案立即处理。
五、加强对项目的监管。
基金会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与合作方沟通项目进度,并在有需要时进行实地考察。合 作方应定期向基金会汇报项目进度,每年度向基金会提交项目总结。通过各种方式我们对合作 方的考查、评价,对优秀的合作方可以长期合作,对于一些不讲诚信的合作方,将予列入黑名 单。
六、加强项目资料的收集和归档。
基金会要求合作方严格按照签订协议的进度执行项目并定期提交项目进度资料,并在项目 完工后形成一套完整的资料交基金会备案。
七、跟踪掌握项目进度款的申报和拨付。
项目部要根据项目进度按照协议要求加强监管及时向秘书长汇报以保证项目正常运行;同 时在项目结束后按照协议规定做好项目结项工作,以保证基金会年终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八、其他
本措施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德诺公益基金会所有。
本措施经基金会理事会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