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投资运作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1年07月24日 发布 : 查看:2834


北京德诺公益基金会资金投资运作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北京德诺公益基金会 2020 年 4 月 29 日第一届第二次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 


第一条 基金会进行保值增值应当遵守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基 金会投资活动相关规定,符合基金会的宗旨, 维护基金会的信誉,遵守与捐赠人和受助人的 约定,保证公益支出的实现。

 

第二条 基金会用于投资运作的资金由基金会留本基金和暂时不需使用的沉淀资金组成。 


第三条 基金会进行直接投资,应当进行与慈善组织宗旨和业务范围直接相关的股权投资。 基金会进行委托投资,应当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进行。

 

第四条 资金投资运作的组织架构组织架构包括:理事会、秘书长办公会、秘书处。 

1、理事会作为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享有基金会资金投资运作的最终决策权; 

2、秘书长办公会主要职责是:

①审核投资领域、投资组合、投资方案;

②监督秘书处执行;

③向理事会上报年度投资规划方案;

④提出日常投资建议,呈报理事长审批。 

3、基金会发起人、主要捐赠人、负责人、理事来源单位以及其他与慈善组织之间存在控 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关系的个人或者组织,当其个人或者组织利益与慈善组织投资行为 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不得损害慈善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资金投资运作的流程 资金投资运作须在理事会授权范围内进行。 具体运作流程如下:

1、由基金会秘书处向秘书长办公会递交项目建议;

2、秘书长办公会对项目建议实行集体审议; 

3、秘书处将审议一致通过的投资方案,形成投资理财专题会议纪要,上报理事长审批; 

4、将理事长审批通过的秘书长办公会会议纪要,上报理事会,如近期无召开理事会安排, 以邮件或电子通讯方式将投资方案及会议纪要发送至各个理事,2/3 理事同意方可执行投资决 议;

5、经上述流程审批同意后,基金会财务部方可进行资金拨付。 


第六条 资金投资运作的风险防范 基金会的资金投资运作以安全、稳健为原则。

1、根据资金流动性需求,采用长短期相结合的方式,选择投资品种; 

2、采用分散投资策略,选择不同品种以及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进行投资,分散投资风险; 

3、选择多家具有金融资质的实力雄厚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分散信用风险。建立同行业比较档案,定期对金融公司的信用状况和投资能力进行评估,分析各公司的投资风格,调整投 资合作对象; 4、为控制投资风险,设定止损点为 10%。当投资产品损失达止损点时,则应终止该项投资。


第七条 资金投资运作的监控程序 

1、理事会任何成员有询问投资理财工作进展的权利,秘书长每年应向理事会全面汇报资 金投资运作情况; 

2、审核资金运作合作单位的背景资料,就合作单位的法律地位、产品属性、资金实力、往来业绩等进行评估;

3、审核资金运作协议条文,检查各方的法律责任、风险责任及利润收益等,如有必要须 咨询法律顾问; 

4、在运作过程中,秘书处应实时监控资金的损益情况,定期报告资金运作方案的执行情 况。


第八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德诺公益基金会所有。 


第九条 本制度经基金会理事会通过后执行。